关于开除山东莱芜侯君的决定 总部【2017年第26号】文件 “关于国际武道联盟总部、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开除山东莱芜侯君的决定”: 侯君,男,山东莱芜人。长期以“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”的名义,招摇撞骗贩卖“武术段位证书”,经总部内阁议会决定:撤销侯君“武道黑带八段”和“世界著名武术家”称号及“段位考试官”资格,撤销“国际武道联盟山东莱芜培训基地”三级会员单位资格,即日起开除出武道和散手道队伍。 声明如下: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是国际武道联盟总部的下属机构,没有颁发“武术段位证书”的权力和资格,只有通过考试合格,才能颁发“散手道黑带段位证书”,而且法定签发人是第二任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主席杨维。国际武道联盟总部推行的是“武道黑带段位十级制”,颁发的是“武道黑带段位证书”,而绝非是“武术段位证书” ,法定签发人是第二任国际武道联盟总部主席杨维。谨防假冒,特此通报。 (总部办公室2017.03.23)
| 散手道教练制度浏览数:164次
教练员队伍建设是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,组织的各级各类武术教学与交流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。为了鼓励教练员钻研业务,努力提高教学水平,做好教学工作,促进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事业的蓬勃发展,将教练员划分为六个等级,具体评定标准如下: 一.省级教练员 1.能够掌握和运用散手道色带课程。 2.具有一定的教练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。 3.经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组织的教练员学习班,并参加相应考试合格者。 4.在省级或相当于省级专业教学中能胜任教练工作。 二.国家级教练员 1.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散手道黑带课程,并能够准确、熟练地加以运用。 2.具有相应的教练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 3.在省级专业教学中能胜任教练职务,并具有担任全国性或国际教练工作的水平和能力。 4.具有教授省级裁判员的业务能力。 三.国际三级教练员 1.在武术散手道教学活动中,担任教练工作达5年以上。 2.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自己武术专业特长,作为散手道选修课程。 3.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 4.具有组织相应专业教学的工作能力。 5.在全国专业教学中能担任主讲教师,具有担任援外教练的工作能力。 6.具有教授国家级以下教学的业务能力。 7.掌握一门通用外语,熟悉相应专项学科的外文教学术语。 四.国际二级教练员 1.在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组织的教学活动中,担任教学工作达10年以上。 2.具有指导国际三级以下教练员进行教学工作的业务能力。 五.国际一级裁判员 1.在武术散手道教学活动中,担任教练工作达15年以上。 2.具有组织和指导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教学的全面工作能力。 3.有责任和义务对散手道发展献计献策,将其言论形成论文或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,作为散手道研究课成。 六.国际特级裁判员 1.原为国际一级教练员或具有特殊贡献的国际级教练员,已从事裁判工作20年以上。 2.年龄在60岁以上,不能担任教练者。 |
|
|
|
|
|
|
|
|
|
|